兩性天生就難平等,以前說男主外、女主內,男人要養家活口,女人在家相夫教子,似乎也各有所司,算是分工合作,然而,時代變遷,現代能獨力撐起一個家庭的男性越來越少、雙薪家庭似乎成了大宗,家計責任不再是單單在男人身上,女人也同樣要謀職賺錢養家,下班後回家煮飯、做家事、懷孕生產、帶小孩,則女人的工作量與內外壓力並不亞於男人,而一般職場都還是以男人為主,男人的升遷發展機會大於女人,同樣職位的男人收入通常比女人高,如果女人想要達到等同於男人的待遇水準就必須要加倍付出更多才有機會,否則職場通常會認為女人生理上受限多、以家庭為重而發展不遠、配合度與彈性比男人差,而且女人可能會用到一些男人不會用到的福利(比方生理假、產假)也都是公司的成本,所以很多公司喜歡任用男人勝於女人! 此外,女人更承受一些男人終身不能親身體驗的痛,比方生理痛、懷孕生產的痛楚。所以,女人其實很辛苦! 現在兩性工作平等法以及勞保局照顧到了女性同胞,其實也是很合理的! 否則如果女性都不加入職場、女性都不繁衍生命,將是整個世界的重大危機!

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提供給職業婦女同胞們的福利,也算是鼓勵生育、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以免人口老化、後繼無人、造成國家社會危機! 身為職業婦女應該要懂得自身的權益,不無小補,至少可以暫時讓整個家庭多多少少減輕一些壓力,不要因為暫時少一個人賺錢少了收入就陷入經濟危機、甚至影響家庭生活與和諧!

一、生育給付:

請領資格:
(1)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所謂早產係指被保險人妊娠週數大於20週但小於37週,或嬰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但少於2500公克。)
(3)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30日。

辦理手續: 
請檢具下列書表及證件各一份。
1.
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3.死產者,應檢附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出具之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產婦之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姓名、確定之死產日期、原因及最終月經日期等資料)。
4.持國外出生證明書者,除應檢附被保險人護照影本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
(2)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3)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行政院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4)檢附之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經上述所列單位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範例及申請書表下載→ http://www.bli.gov.tw/sub.aspx?a=sBCELYFGyb8%3d  勞工保險局網站提供



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子女滿3歲前。
3.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

給付期限:
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1人為限。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請領手續:
符合條件之被保險人,應檢附下列文件,直接(或郵寄方式)向勞工保險申請:
1.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被保險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
3.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4.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範例及申請書表下載→ http://www.bli.gov.tw/sub.aspx?a=9iC78cQ4bJE%3d 勞工保險局網站提供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生育給付 留職停薪
    全站熱搜

    洪菀庭★LA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